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撤
根据《招标投标法》的相关规定,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,即使未经招标人同意,但只要已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,招标人应在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。这是因为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,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。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,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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